县委书记
县委副书记、县长
县委副书记、统战部长
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
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
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
县委常委、人武部政委
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
负责政法、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,分管县综治办、县维稳办、县委防范办、县信访局,联系县法院、县检察院;